为找工作挣钱补贴家庭开销,咸安一男子经人介绍干起利用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勾当。而妻子明知丈夫的行为违法仍参与其中。
日前,记者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咸安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判处其妻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网络图片案情回顾
年初,急于找工作补贴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咸安男子汪某某,经人介绍通过网络软件收集他人信息贩卖赚钱。因与介绍人发生矛盾,两人合伙干一段时间后,汪某某开始单干。
汪某某通过电脑网上搜索“博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