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印发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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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
严控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总量,优化作业设计,强化作业管理,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促进学校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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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严格规范学校考试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两个管理规范
都有哪些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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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
严控作业总量
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前提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
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
周末、寒暑假、法定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鼓励探索推行作业免写、无作业日制度。
优化作业实施
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时间,鼓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现象。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巩固练习全部在校内完成,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同时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规范作业批改
规范教师作业批改要求,加强教师面批面改,鼓励采用评语批注、符号标注等多样化的形式反馈作业效果,以激励学生认真完成作业。
要加强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的检查,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帮助批改作业。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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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育人导向
作业是育人的重要环节,重在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业要体现全面育人功能,不得用作业来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把作业演变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手段。
二、发挥诊断功能
作业是用来检测课程教学效果、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作业对日常教学效果的诊断和学情分析功能,及时发现、分析学生与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改进教学和提高质量提供支撑。
三、严控作业总量
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前提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探索推行作业免写、无作业日制度。
四、降低作业难度
教师要依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设计与布置作业,严格准确把握作业的难度,确保不超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进度,对于不同类型的作业要有不同的难易梯度。要坚持面向全体与因材施教结合,设计与实施分层次、有弹性和个性化的作业,通过难度合适的作业,既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也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
五、精选作业内容
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学情等精选作业内容。要凸显作业内容的育人价值,增强作业的多样性、选择性、趣味性、实践性。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作业,让学生多阅读、多合作、多探究,以解决问题为指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
六、创新作业设计
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规律及“轻负担、高质量”的要求,依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根据作业的不同类型,设计合理的作业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和体验。提倡学科组、备课组和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自主设计作业,形成校本化学科作业体系,鼓励设计与开发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坚持“一教一辅”底线要求,不依靠教辅资料随意布置作业,克服重复性作业,杜绝惩罚性作业。
七、优化作业实施
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时间,鼓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现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巩固练习全部在校内完成,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同时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八、规范作业批改
严格执行“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规范教师作业批改要求,加强教师面批面改,鼓励采用评语批注、符号标注等多样化的形式反馈作业效果,以激励学生认真完成作业。要加强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的检查,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帮助批改作业。
九、加强作业辅导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教师要指导学生作业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爱惜作业本,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用眼习惯。力争作业每天面批讲解的比例达到20%,强化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十、重视作业反馈
教师要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对于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可采取作品展示、交流研讨、经验分享等方式进行反馈,激励和引导学生高质量完成作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反馈效果。
十一、纳入教研体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纳入教研体系,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将作业设计质量的监测纳入教师业务技能竞赛,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设计交流与研讨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
十二、组织专题培训
各校在教师校本研修和集体备课中强化对作业的研究,定期组织教师针对作业设计和作业评价的专题培训;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加强综合性、项目式、主题式、大单元作业设计的探究。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根据实际学情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
十三、强化作业统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统筹审核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十四、严格作业监管
学校要加强学校作业管理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学生作业校内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或举报平台,主动接受同行、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作业管理检查和通报机制,每学期对学生作业负担状况进行监测与调控,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将作业管理纳入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之中。
十五、注重家校共育
各学校要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鼓励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给孩子,不盲目跟风要求孩子参加各种校外培训。
十六、做好宣传引导
学校要弘扬正确的教育观和作业观,及时总结和挖掘作业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梳理区域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并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正面宣传作业“减负提质”政策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严格控制考试频次
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规范考试组织形式
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
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
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
正确使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小学阶段可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可采用A、B、C、D、E等级评价。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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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的功能与定位
1.正确认识考试功能。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生学习情况、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
2.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各地各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现象,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试的命题与研究
3.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学校组织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在命制试题时,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核学生综合素养,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推进考试命题从知识评价转向素养评价。
4.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各地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把命题能力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课程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内容、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的研究,把教育评价、教育测量、试题编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为教师命题培训的重点。在命题研究与培训方面,要加强学校之间的合作,发挥区域组织的优势,提升研究与培训质量。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5.严格控制考试频次。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6.规范考试组织形式。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
7.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学校期末考试要在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后作出安排。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的结果与使用
8.正确使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小学阶段可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可采用A、B、C、D、E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9.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召开学情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研判,根据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10.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各地各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把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方面的表现综合起来,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不得把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方式,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通过综合化的项目、任务的完成考核学生的表现。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五、考试的监管与保障
11.加强考试监管与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监管制度,要将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对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等错误做法,要追查问责。
12.加强考试条件与保障。地方和学校要把考试研究、考试培训、考试实施所需的条件建设作为内涵发展投入的重要内容,在经费、人员等方面切实为提升考试管理质量提供保障。要加强正面宣传,转变学校、教师的考试观念,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苏州教育
原标题:《省教育厅发文!减轻学生考试压力和作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