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7号)精神,结合山东实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据了解,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从6月1日至6月30日,山东全省将开展五大类14项活动,推动全民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等。
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主要包括在6月至12月期间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重奖激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
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包括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咨询,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主要包括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等。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把这一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省政府安委会将对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付玉婷报道)